根據此前CBA記者賈磊的報道,。媒體人“付政浩MVP”對此撰文表示,理論上廣州男籃有4種方式將郭艾倫的獨傢簽約權變現。
付政浩部分原文如下
嚴格意義上,遼籃隻是將郭艾倫的D類合同獨傢簽約權交易給瞭廣州龍獅。根據CBA現行規則,理論上,龍獅若想把簽約權變現有四個選擇方式(前提是遼籃合同裡沒有禁止龍獅把艾倫轉賣給強隊):
一、在註冊截止日前直接將簽約權售予出價高的俱樂部;
二、若對方D類合同已滿,照樣可以運作,即先讓龍獅放棄對艾倫的簽約權,讓艾倫變成自由球員,然後由對方來認領自由球員,這樣可以簽C類合同。當然,這需要下傢在搞定龍獅的同時還要說服艾倫同意簽約;
三、龍獅若短期內沒有合適的交易對象,也可以先和艾倫簽約,因為本賽季將賽季中期交易窗口期增加到三個,在窗口期內可以隨時買斷艾倫的合同,然後由下傢來認領艾倫。
四、即便雙方沒有簽約也沒能趕在8月31日前註冊,龍獅仍可一直保留著簽約權,然後在賽季期間和那些需要補強後衛的球隊耐心談判到一個好價格,趕在中期窗口期放棄簽約權,讓下傢來認領艾倫這個自由球員。
因為CBA規定,D類合同履約不滿一年不能交易,所以不存在賽季中期窗口期郭艾倫和別的球員互換這種選項,一旦拖到賽季中期窗口期,那就隻能是走認領渠道。
當然,這一切的前提都是這次三方交易中遼籃對龍獅沒有約定“禁止將郭艾倫簽約權轉賣給強隊”的相關條款。還是之前的那句話,遼籃這兩年圍繞郭艾倫轉會進行過各種接觸,但交易的最基礎策略就是不能把艾倫送到強隊,隻能去中下遊球隊,防止給自己奪冠大業平添一個勁敵。按照遼籃的一貫策略,我猜測,這次遼籃和龍獅之間不排除設有這種附加條款的可能性。若真是這樣的話,艾倫可能就隻剩下在龍獅效力這一個選擇瞭。希望沒有這種條款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