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,國內體育媒體人@付政浩MVP發文,對遼寧男籃交易郭艾倫一事做出分析:
“嚴格意義上,遼籃隻是將郭艾倫的D類合同獨傢簽約權交易給瞭廣州龍獅。根據CBA現行規則,理論上,龍獅若想把簽約權變現有四個選擇方式(前提是遼籃合同裡沒有禁止龍獅把艾倫轉賣給強隊):
一、在註冊截止日前直接將簽約權售予出價高的俱樂部;
二、若對方D類合同已滿,照樣可以運作,即先讓龍獅放棄對艾倫的簽約權,讓艾倫變成自由球員,然後由對方來認領自由球員,這樣可以簽C類合同。當然,這需要下傢在搞定龍獅的同時還要說服艾倫同意簽約;
三、龍獅若短期內沒有合適的交易對象,也可以先和艾倫簽約,因為本賽季將賽季中期交易窗口期增加到三個,在窗口期內可以隨時買斷艾倫的合同,然後由下傢來認領艾倫。
四、即便雙方沒有簽約也沒能趕在8月31日前註冊,龍獅仍可一直保留著簽約權,然後在賽季期間和那些需要補強後衛的球隊耐心談判到一個好價格,趕在中期窗口期放棄簽約權,讓下傢來認領艾倫這個自由球員。
因為CBA規定,D類合同履約不滿一年不能交易,所以不存在賽季中期窗口期郭艾倫和別的球員互換這種選項,一旦拖到賽季中期窗口期,那就隻能是走認領渠道。
當然,這一切的前提都是這次三方交易中遼籃對龍獅沒有約定“禁止將郭艾倫簽約權轉賣給強隊”的相關條款。還是之前的那句話,遼籃這兩年圍繞郭艾倫轉會進行過各種接觸,但交易的最基礎策略就是不能把艾倫送到強隊,隻能去中下遊球隊,防止給自己奪冠大業平添一個勁敵。按照遼籃的一貫策略,我猜測,這次遼籃和龍獅之間不排除設有這種附加條款的可能性。若真是這樣的話,艾倫可能就隻剩下在龍獅效力這一個選擇瞭。希望沒有這種條款。
不得不感慨,這兩年CBA各隊管理層算是把規則研究透徹瞭,不僅吃透規則還能活學活用,怪不得他們都能QI樂融融,隻是可惜瞭郭艾倫,未能實現一人一城的佳話,暮年隻能顛沛流離。
即便是職業聯賽,本土球星和傢鄉球隊之間難免會出現談錢傷感情的現象。球星巔峰時期有出去追求高薪的機會卻被各種挽留,暮年想安心在傢鄉終老卻又被下逐客令,球員想要職業地轉會時俱樂部大打感情牌,球員老瞭想談感情時俱樂部又開始談職業性。上次出現這種意難平的局面還是劉煒,這次則是郭艾倫。
這種事情很難完全說得清對錯,可能矛盾就在當初俱樂部苦口婆心挽留時就已經埋下瞭,雖然人留下瞭但彼此心裡已經留下疙瘩,感情裂痕很難消除,最後隻待球員人老珠黃時算總賬。所以,一人一城這種佳話在職業體育聯賽中可遇不可求,那都是建立在雙方充分尊重和體諒對方的基礎之上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