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天前,曼联和曼城在温布利球场展开了一场决赛,足总杯连续两年出现曼彻斯特德比。最终的结果是相反的,这一次,曼联击败卫冕冠军曼城,获得队史第13座足总杯冠军,同时收获了新赛季欧联杯的资格。不过,两支球队很快面临一道难题,需要在一周内证明没有违规。
这个赛季,曼城连续四年获得英超冠军,曼联获得足总杯冠军,两队可以分别参加新赛季的欧冠和欧联杯的赛事。在另外的赛场,西甲黑马赫罗纳虽然无法挑战皇家马德里的冠军地位,赛季末段成绩有所下滑,但是还是能够排名第三,获得欧冠的资格。法甲尼斯的遭遇也差不多,赛季初段还可以挑战巴黎圣日耳曼的榜首位置,可是无法持续保持良好的成绩,最终排在第五名,只能获得欧联杯的入场券。
根据欧足联的相关规定,同一个资本,拥有、控制或者影响的球队,不能在同一个赛季,参加同一项欧洲赛事。那么,问题来了,众所周知,曼城和赫罗纳同时获得欧冠资格,同属城市集团控制,而曼联和尼斯同时获得欧联杯资格,都是受到英力士集团的影响,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话,其中一支球队,会被逐出欧冠,会被逐出欧联杯。
其实,这个规定并不是今年才出现的,过去一直存在,只是这个赛季出现问题的是曼联和曼城两家知名的俱乐部,才引起外界的关注。上赛季,英超两支球队同样面对这样的问题,最终也得到妥善的解决。
英超的阿斯顿维拉和葡超的吉马良斯,同属一个控股方,而且都有资格参加欧协联。英超的布莱顿和比甲的圣吉罗斯,也是同属一个控股方,而且都有资格参加欧联杯。最终,阿斯顿维拉的代表,退出了吉马良斯的管理层,并且将控股比例减少到29%,符合欧足联的规定,同样地,布莱顿和圣吉罗斯之间也有类似的操作,最终四支球队都可以顺利参加欧洲三大杯,可惜的是,吉马良斯在欧联杯资格赛出局,无缘小组赛,圣吉罗斯小组第三落入欧协联,无缘在淘汰赛跟布莱顿碰面。
如今,轮到曼联和曼城遇上相同的问题,根据媒体透露,需要在6月3日之前,也就是这个周末内解决,才能避免逐出欧洲赛事的风险。有意思的是,拉特克利夫入主曼联的持股比例,并没有超过30%,英力士的代表也曾经和欧足联进行沟通,认为不会出现禁止参加欧洲比赛的情况。城市集团拥有100%的曼城股权,但是只拥有47%的赫罗纳股权,降到30%,符合欧足联规定的门槛,并不困难。阿斯顿维拉和布莱顿都可以顺利解决,对于曼彻斯特两支豪门球队来说,更不会是一件困难的事情。
这些拥有相同控股方的球队,过去也被叫作是“卫星俱乐部”,英超的豪门球队,甚至是中游球队,在其他联赛拥有卫星球队,是惯常的做法。大家往往可以看到在转会窗口之际,部分球员会被租借到卫星球队,可以缓解大球队的压力,同时也能让“冗余”的球员得到更多比赛的机会。共享各个国家的球员信息,招募球员,商业合作,都是卫星球队存在的重要价值。只不过,当卫星球队成绩足够优秀的时候,就会出现上述冲突的情况,解决问题并不困难,因此一直也没有被禁赛的故事发生。